判决书能否作为证据
判决书可作为证据。判决书已认定之事项无需另行举证、印证;未经核实之内容不可视为证据,即便核实过的也可能因有充分的证据推翻而被否定。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作者:网络
G20来临,天眼为你“秀杭州”
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东莞调研行 向改革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