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受损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人体受损害求偿之法定时效为三年,自受害方知悉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时起算。但若与法律另有规定冲突时,则依该规定执行。然而,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若存在特殊情况,则可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延期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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