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法律保护问题
高利贷行为不获法律保护,超出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范畴即视为高利贷,其超出部分的利息无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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