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改有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确定之次日起算,原被判无期徒刑之人于狱中或他处进行劳役与受教化改造。所有有劳动能力者皆须参与劳动,接受教育。【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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