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者或更确切地讲,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中的位次问题,这并不是按照某种特定顺序进行排序的;如果各参与方之间并未就专利权所占份额做出明确的约定,那么这一专利权便会由多个共同申请人共享持有,并且每位申请人所享有的份额相等。
然而,发明者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发明人必须由个人来承担这一角色,不得是任何公司、组织或者其他形式的团体,而且他们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的排位也不会有任何固定的规则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