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若商标侵权情节较为严重,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同时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而对于情节更为恶劣的侵权行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也需缴纳相应金额的罚金。在涉及到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侵权者通过侵权获得的非法利润以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用无法准确计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作出五百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赔偿裁决。在处理商标纠纷案件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对那些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进行强制性销毁,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对于主要用于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原材料和工具,也将依法予以销毁,并且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民法院还可以下令禁止上述原材料和工具流入市场,同样也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去除假冒注册商标标识之后,仍然不能进入正常的商业流通领域。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
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
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