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如何能够免责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承担担保责任者可豁免偿还义务之特定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担保合同如经确定无效则该保证人无需再承担担保责任;
其次,若保证人是在受到欺诈或者胁迫之下签订了担保合同也可据此要求豁免其担保责任;
此外,在发生主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时,保证人同样可以请求免除其相应的担保责任;
再次,当保证合同尚未生效且保证人并不履行其承诺时,亦可免于承担担保责任;
再者,若主合同当事人及其第三方共同实施了某些不当行为,导致该合同无法执行,那么依据法律规定,该保证人同样有权摆脱担保责任;
除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在担保期限届满之后以及在债务或担保债务超出法定诉讼时效限制范围内,保证人也可依法主张免除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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