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加重犯吗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在刑事法律意义上,交通肇事罪并未规定为加重犯罪,而是过失犯罪的代表。其量刑依据被明确呈现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判定,需要充分关注到犯罪行为所形成的情节及后果的轻重程度,同时考量犯罪主体的相应主观心态。若此类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人民带来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者存在其他性质恶劣的情节,将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然而,这种惩处方式与加重犯罪的概念有所区别,主要是体现为对量刑尺度的深度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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