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范围在公安检察院法院间分别是什么
公检法三方的立案管辖范围如下:(1)无需侦查便可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2)应由人民检察院自主立案侦查的案件;(3)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刑事事件;(4)间谍案应交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5)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则由监狱立案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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