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几种类型

发布时间:2024-11-14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无效婚姻主要包含以下这些类型:其一为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其二是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像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其三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男方未满 22 周岁、女方未满 20 周岁就结婚的。在婚姻关系里,要是有上述其中一种情形,那这个婚姻就是无效的。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过在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时,依然得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要注意的是,认定无效婚姻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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