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监护人起诉他人所获利益通常归被监护人所有,原因是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职责。在诉讼期间,获得的赔偿款、补偿金等利益应被视作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应妥善管理并使用这些利益,用于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支出。比如,若被监护人因他人侵权获得赔偿款,监护人需把该款项用于被监护人的相关事务,不能擅自挪用或侵占。若监护人违反职责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利益,被监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或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