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有哪些权力
留置权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留置标的物:有权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2.收取孳息:留置期间,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所产生的孳息。3.优先受偿权: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保管费用求偿权:因保管留置财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5.通知义务:在留置财产后,应当通知债务人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6.对留置物的处置权:在一定条件下,留置权人可依法对留置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债权。留置权人的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同时也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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