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原有权利消失吗
善意取得情形下,原权利人的权利归于消灭。善意取得需满足一定条件,当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此时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的所有权随之丧失。这是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的考量。若原权利人可随意否定善意取得的效力,将使交易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促进财产流转。所以,一旦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原权利人的权利便依法消失,其只能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等权利来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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