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都有什么假期
孕妇依法享有多项假期。首先是产假,一般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其次是产前检查假,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再者是哺乳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些假期旨在保障孕妇孕期及产后的合理休息与调养,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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