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补偿款怎样开票

发布时间:2025-06-12    来源:华律网

占地补偿款开票相关事宜如下:若占地补偿行为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收款方应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若不属于上述免税情形,则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其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发票应按照适用税率开具。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可自行开具或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若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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