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构成劳动仲裁

发布时间:2025-06-13    来源:华律网

劳动仲裁的构成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主体方面,要有适格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其次,存在劳动争议。这涵盖多种情形,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产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再者,劳动争议需在仲裁时效内提出。一般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后,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通常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满足上述条件,劳动仲裁即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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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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