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诉讼是二选一吗

发布时间:2025-06-16    来源:华律网

仲裁与诉讼并非简单的二选一关系。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确实可在仲裁与诉讼之间进行选择,但这一选择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从程序启动看,仲裁基于双方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而诉讼则由一方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自主选择仲裁员,审理方式也较为简便快捷。诉讼则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在结果效力方面,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生效,具有终局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变更。法院判决在上诉期届满未上诉时生效,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然而,二者并非完全平行。有些纠纷可能因仲裁协议的存在而只能通过仲裁解决,排除法院管辖。有些则只能通过诉讼,如涉及身份关系等专属管辖的案件。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仲裁与诉讼是二选一,需依据具体纠纷性质、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合适的解决途径,以实现高效、公正地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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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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