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首次使用电子卷宗议案
本报讯(通讯员戴荣洁 记者范德银)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检委会首次使用电子卷宗对两起案件进行议案。今年以来,为全力推进电子卷宗系统的深度运用,该院公诉部门和检委办将电子卷宗应用于检委会案件议案中。案管办受理案件后,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进行电子卷宗制作,并及时分配至该院公诉部门。公诉部门承办人经实体审查后,对认为需要提交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办理页面,点击“电子卷宗区”,选择检委办设置共享。检委办接收后,再将案件电子卷宗共享给参会委员。这一举措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检委会的工作效率。
作者:戴荣洁 范德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