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证据标准明确

发布时间:2024-12-10    来源:中国法律论坛

  2024年,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其实施的借口。一旦家庭暴力发生,受害人应立即采取行动来保护自己。

  首先,受害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报警不仅是为了及时制止暴力行为,更重要的是,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可以作为后续法律程序中的重要证据。这些记录能够证明暴力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以及受害人的陈述,为受害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如果事发突然且条件允许,受害人可以利用手机进行录音录像。这些视听资料能够直观地展示暴力行为的过程,为受害人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但请注意,在录音录像时要确保自己的安全,避免激怒施暴者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此外,由于家庭暴力往往具有反复性的特点,有些施暴方在施暴后可能会后悔并出具承诺书或保证书。这些书面材料同样具有重要的证据价值,因为它们能够反映施暴方的态度和承诺,为受害人争取法律救济提供依据。受害人应妥善保存这些承诺书或保证书,以备不时之需。

  除了上述措施外,女性受害者还可向妇联组织等社会机构求助。妇联组织通常会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支持,并帮助受害人收集证据、申请法律援助等。妇联组织的求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为受害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最后,如果受害人需要更进一步的保护,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过程中,受害人应提交所有相关证据,包括报警记录、视听资料、承诺书或保证书以及妇联组织的求助记录等。人民法院将根据这些证据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受害人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成都女子两年被家暴I6次现左肾丧失功能

  在2023年的春日尾声,4月24日这一天,对成都的谢女士而言,既是勇敢迈出新生活的起点,也是不幸遭遇的又一次沉重打击。她鼓起勇气,向法律递交了离婚申请的瞬间,本应是解脱的开始,却不料同日里,那个本应是最亲近的人——贺某阳,再次将阴影笼罩于她,以暴力之手,给她带来了身心重创:左肝受伤出血,十二指肠与肠道多处破裂,肋骨骨折三根,连脑部也遭受了震荡。这一切,让人心痛不已。

  好在,正义虽迟但到。4月29日,法律之网紧紧束缚住了施暴者的手脚,贺某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拘留。时间流转至6月,谢女士以公开信的方式,轻轻揭开了一段难以启齿的过去——在两年的婚姻里,她默默承受了16次家暴的风雨洗礼,内脏多处受损,生活因此被彻底改写,需要终身携带粪袋,这份坚强与无奈,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

  转眼又是一年花开,2024年的5月31日,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如同一缕温暖的阳光穿透了阴霾,终于为谢女士和女儿的生活翻开了新的篇章。法院准予离婚,小宝贝也得以在妈妈的呵护下继续成长。6月7日,当离婚判决书轻轻落在谢女士手中,那份重量,是自由,是希望。

  而9月5日,随着伤残司法鉴定的结果揭晓,一串数字背后,是谢女士经历的磨难与坚韧的证明——一个七级伤残,两个九级,一个十级,还有一个轻伤二级,这些冰冷的标签,见证了她从风雨中走来的不易。但愿,未来的日子里,谢女士能以更加轻盈的步伐,带着这些伤痕背后的故事,继续前行,在阳光下绽放属于自己的笑容。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