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劝酒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4-12-20    来源:中国法律论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聚会劝酒的情境下,如果劝酒者存在过错,导致被劝酒者受到损害,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劝酒者使用强迫性的手段劝酒,像用言语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然劝其喝酒,这种行为就属于有过错的行为。如果被劝酒者因此发生意外,如摔倒受伤、酒精中毒等情况,劝酒者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特殊情况的责任认定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如果劝酒者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佳,例如对方患有某种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等)不能饮酒,却仍然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情况发生,劝酒者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劝酒者对于被劝酒者可能出现的身体损害是可以预见的,但仍然实施了劝酒行为,存在主观过错。

  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当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时,酒友有义务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如果没有这样做,而此时出现意外,酒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在春节期间,天气寒冷,如果因为没有安全护送醉酒者,导致醉酒者发生冻死、冻伤的事故,酒友同样需要担责。

  酒后驾车未劝阻:如果知道对方饮酒后要驾车,却没有进行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劝酒者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劝酒者对于酒后驾车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应该是有认知的,没有尽到合理的提醒和劝阻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

作者: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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