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与朋友聚餐返还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中国法律论坛

  1.工伤的定义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出差期间是否为工伤

  在出差期间,职工依旧处于工作履职状态,此期间所遭受的伤害,一般情况下可认定为工伤。不过,最终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还需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与工作任务的紧密关联性

  若在出差过程中,职工所受伤害是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例如,在出差期间,职工前往客户公司、合作企业等与工作相关的地点时不幸遭遇事故,这类情况便符合工伤认定范畴。

  外出途中工伤认定要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核心要点在于该伤害是否与工作任务存在直接关联。只有与工作任务紧密相关的伤害,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3.聚餐是否构成工伤的关键因素

  职工在出差期间选择与朋友聚餐,而非参与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活动。若此聚餐并非出于工作需要,例如与客户或同事进行的业务交流聚餐,那么此类聚餐通常不被视为履行工作任务的一部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解释,职工在外出期间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私人聚餐或休闲活动,期间发生的伤害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具体而言,如果职工在出差期间的私人聚餐并非因工作任务需要,且在聚餐结束后返程途中发生事故,该事故通常不被视为工伤。

  对于返程途中的伤害,其是否构成工伤还需考虑事故与工作任务的直接关联性。若职工已完成工作任务并准备返程,而返程途中发生的事故与工作无关,则该事故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4.返程途中受伤

  即便是在外出期间,返程途中是否构成工伤,通常需要考虑事故是否与工作任务的执行有关。假如职工已经完成工作任务,准备返程,而返程途中发生事故,若事故发生与工作任务无关,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据此,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完全是个人目的的行为而发生的伤害,如探亲访友、娱乐游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中受到他人或意外伤害、突发疾病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作者:班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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