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担保人

发布时间:2024-07-28    来源:华律网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1.倘若贷款人为夫妻身份,二者在经济利益方面相互关联,若其中一方无力偿还贷款,则另一方亦无能力此举可能导致债务失去担保价值。
2.对于外地居民而言,通常较难成为担保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在贷款人和担保人人选的户籍要求方面具有一致性,担保人为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讲无疑增加了严重的还款风险。
3.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者同样难以胜任担保人之职,其原因如下所述——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在于,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担保人需尽责协助借款人清偿债务。
若担保人本身缺乏经济实力,那么其还款能力自然堪忧。
4.对于已退休人员而言,通常由于年龄和经济状况等因素限制,其并不符合银行担保人准入标准。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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