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的事由有哪些方面

发布时间:2024-11-14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婚姻无效的事由主要包含两个方面:
其一为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形下,后面的婚姻因为重婚而无效。
其二是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倘若存在这类亲属关系而结婚,该婚姻无效。
另外,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的,在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这段时间里,婚姻是无效的。不过,一旦达到了法定婚龄,婚姻就会转为有效。
需要留意的是,婚姻无效的认定必须通过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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