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离婚时争取两个儿子的抚养权,需考量多方面事宜。其一,需证实自身具备更强的抚养能力,像有稳定的收入渠道、优良的居住条件等。其二,子女的意愿至关重要,要是孩子具备一定的认知水平,就应当尊重他们的意愿。要是孩子还年幼,就得看平时由谁照顾得更多且更细致。从法律规定方面来讲,法院一般会依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例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另一方就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与此同时,若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也可能对抚养权的归属产生影响。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积极提供证据,从而争取到两个儿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