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通常来讲,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考量诸多方面,像子女的年龄啦、双方的经济状况呀、居住的环境以及对子女的照顾意愿等等。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由母亲来抚养。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倘若父母都要求抚养,法院就会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要是两个儿子年龄相差不大,通常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具备更强大的经济实力,或者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要是一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况,像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法院很可能会把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总之,到底判给谁得综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