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属于正式员工吗
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不算本企业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用工形式,具有其独特性。
1.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员工实际上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其社会保险缴纳、工资发放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2.尽管劳务派遣人员可能在用工单位的安排下提供劳动服务,但他们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计入企业职工总数。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在实质上已经融入了用工单位,成为了用工单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根据财务上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他们也可以被视为用工单位的职工。
1.关于劳务派遣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根据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在具体操作中,用工单位需要区分劳务派遣用工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看发给谁,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费用不得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薪金总额;
(2)看部门,企业将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在企业内设的福利部门工作的,相关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3)看发的什么,如果发放的是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3.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是尚未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的内设福利部门工作人员时,相关支出不能直接作为工资薪金费用扣除。
法律快车提醒,劳务派遣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要求进行细致区分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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