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可以认定工伤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25-05-28    来源:华律网

  一、65岁可以认定工伤吗为什么

  65岁是不可以认定工伤的,原因在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年满60岁的职员已经丧失了劳动者主体资格,因此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1.由于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年满60岁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不得申请工伤认定。若其受到他人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2.对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以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等,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均视为劳务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职工违纪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法律快车提醒,职工违纪受伤,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1.工伤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而与职工是否违纪无直接关联。换句话说,违纪行为并不会影响工伤的认定。

  2.只有当职工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才会被认定不属于工伤。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其他符合法定情形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此,即使职工存在违纪行为,但只要其受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5岁可以认定工伤吗为什么(图1)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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