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少给加班费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5-06-03    来源:华律网

加班后少给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若未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便受到了侵害。加班费的计算通常有明确标准。比如平日加班,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则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当遇到用人单位少给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足额支付。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获得足额加班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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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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