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认结论属于哪种证据

发布时间:2025-06-16    来源:华律网

辨认结论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通过人的陈述以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据。辨认结论是辨认人对与案件有关的人、物、场所等进行辨别、确认后作出的陈述。它基于辨认人的感知、记忆和表述能力。辨认结论具有一定主观性,受辨认人自身认知、记忆等因素影响。其证明力需综合审查判断,包括辨认程序是否合法、辨认条件是否良好、辨认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等。在司法实践中,辨认结论常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参考依据之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补充,共同构建起完整的证据体系,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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