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欠薪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25-06-13    来源:华律网

劳动仲裁中,若用人单位存在欠薪情形,需依法给予劳动者相应赔偿。首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拖欠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其次,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外,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还需加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具体赔偿标准及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仲裁裁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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