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怎样终审
劳动仲裁不存在“终审”概念。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便适用民事诉讼的二审终审制。在一审中,双方当事人可充分举证、质证、辩论,法院依据审理情况作出一审判决。若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终审判决。该终审判决为最终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总之,劳动仲裁本身没有终审环节,其裁决效力需通过后续可能引发的民事诉讼二审终审程序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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